********************申請流程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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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期程:即日起至113年3月19日(星期二)17:00截止。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教師端:本校必修課程採用創新教學方式授課之教師。
(二)學生端:(節錄本校教學兼任助理制度實施要點第4點)
1.本校在學之日間部研究所、大學部及五專部高年級之優秀學生或已具備課程相關證照之學生,均有資格擔任。
2.1位TA僅得擔任1門課之教學兼任助理,並以高年級協助低年級課程為原則;為扶助經濟弱勢學生,優先聘僱家庭經濟弱勢或身心障礙學生擔任之。
三、聘僱期程:113年4月1日(星期一)起至113年5月31日(星期五)止。
四、聘僱時數:24小時/每月。
五、聘僱時薪:新臺幣183元/每小時。
六、申請名額:請洽各教學單位(名額有限,敬請儘早洽詢,以免向隅) 。
七、申請資料:
(一)教師端申請資料:
(二)學生端申請資料:
2.學習與勞動型態同意書。 PDF (113年2月7日學權組版本)
(三)教學單位媒合彙整資料:
1.教學兼任助理(TA)申請彙整表。 WORD PDF ODT
2.教師端申請資料。
3.學生端申請資料。
八、申請資料繳交地點:
請將申請文件繳交至各教學單位(各系辦公室或各學院辦公室),由各教學單位媒合後,於申請截止日前,統一向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提出申請。
九、工作內容及地點:請洽各教學單位。
十、擔任教學兼任助理(TA)之義務:
1.至少參加1場職前訓練。
2.繳交工作報告(含前測及後測)。
前測及後測調查內容範本
十一、教學兼任助理(TA)薪資請領資料:
1.出勤簽到退表:
十二、薪資請領資料繳交地點及匯款方式:
請將薪資請領資料繳交至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(中正大樓2樓3212辦公室),由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統一請款,並由學校直接匯款至TA本人帳戶。
************學生端參考資料************
*************職前教育訓練*************
請假單 (本次請於3月25日星期一17:00前送達教學資源中心)
***************法規依據************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