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14-2】教學兼任助理(TA)申請通知
最後更新日期 :
2026-02-24
資訊群組 :
教學資源中心
【114-2】教學兼任助理(TA)申請通知
- 申請期程: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(五)17:00截止前提出紙本申請,並於115年4月10日(五)前務必完成線上申請,超過時間視同放棄申請。
- 申請資格:
(一)教師端:本校必修課程採用創新教學方式授課之教師。
(二)學生端:(節錄本校教學兼任助理制度實施要點第4點)
- 本校在學之日間部研究所、大學部及五專部高年級之優秀學生或已具備課程相關證照之學生,均有資格擔任。
- 1位TA僅得擔任1門課之教學兼任助理,並以高年級協助低年級課程為原則;為扶助經濟弱勢學生,優先聘僱家庭經濟弱勢或身心障礙學生擔任之。
- 聘僱期程:115年4月1日(三)起至114年5月31日(日)止。
- 聘僱時數:24小時/每月。
- 聘僱時薪:新臺幣196元/每小時。
- 申請名額:請洽各教學單位(名額有限,敬請儘早洽詢,以免向隅)。
- 申請資料:
- 教師端申請資料:
- 必修課程18週課程大綱(紙本)11408版WORD PDF ODT
- 教學方式調查表(請點選公告連結填寫)
- 學習與勞動型態同意書(獎助生暨專/兼任助理管理系統端上傳)PDF
- 計劃經費明細表(獎助生暨專/兼任助理管理系統端上傳,資料請洽院系辦)
- 學生端申請資料:(獎助生暨專/兼任助理管理系統端填寫)
- 各用人院系(所)或申請教師:請於教師端、學生端上傳申請資料,後續完成契約書用印。
- 紙本資料繳交地點:
請將(紅字)紙本申請文件繳交至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,由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與各用人院系(所)媒合彙整後,於聘僱期程前,完成【獎助生暨專/兼任助理管理系統】後續流程。
- 工作內容及地點:請洽各用人院系(所)。
- 擔任教學兼任助理(TA)之義務:
- 必須參與職前訓練
- 繳交工作報告
(含前測及後測、UCAN專業職能診斷問卷等,調查內容之範本於TronClass創新教學平台上提供)
- 教學兼任助理(TA)薪資請領資料:
- 出勤簽到退表
- 薪資請領資料繳交地點及匯款方式:
出勤簽到退表請以系為單位做繳交,統一繳交至系辦,院請自行由院辦送出,院系辦彙整後,由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統一請款,並由學校直接匯款至TA本人帳戶。
- 敬請申請教師於聘僱期滿後協助填寫教學兼任助理(TA)-教師回饋問卷。
敬祝 教安
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
主任:林佩冠 老師(#5142)
承辦:江承瑜 小姐(#5146)
***********學生端參考資料************
***********職前教育訓練公告**********
職前訓練報名網址(不論是否出席皆需要填寫,感謝您!)
職前訓練請假單請來電或來信獲取!
本次請於115年3月17日(二)中午12:00前送達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
**************法規依據***************
主辦單位: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
協辦單位:高教深耕計畫辦公室
國立臺中科技大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