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與法務部於104年7月共同辦理「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暨創意教案工作坊」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15-07-17 資訊群組 : 教學資源中心
一、 依據法務部104年7月3日法資字第10411507030號函辦理。
二、 為培養全國國中、高中職、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做為法治教學平台,並提昇教師發揮創意教學與教案編寫技巧,分別於北區、中區及南區舉辦3場次「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」及3場次「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案工作坊」(課程說明詳附件)。請貴校鼓勵參訓教師擔任種子教師,以協助推廣及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做為法治教學平台,並請惠予公差假參訓。
三、 研習場次日期及地點資訊如下:
   (一)3場次「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學教師研習會」:
   1、北區:104年7月22日﹝星期三﹞上午9:00~中午12:00。
   2、中區:104年7月20日﹝星期一﹞上午9:00~中午12:00。
   3、南區:104年7月24日﹝星期五﹞上午9:00~中午12:00。
   (二)3場次「全國法規資料庫創意教案工作坊」:
   1、北區:104年7月22日﹝星期三﹞下午1:30~下午5:00。
   2、中區:104年7月20日﹝星期一﹞上午1:30~下午5:00。
   3、南區:104年7月24日﹝星期五﹞上午1:30~下午5:00。
四、 參加對象:
   (一)全國國中現職教師﹝含代理老師、實習老師﹞。
   (二)全國高中職現職教師﹝含代理老師、實習老師﹞。
   (三)全國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﹝含兼任老師﹞。
五、 推派人數:請各校至少鼓勵1名教師參訓,惟各場次實際參訓教師名單,將依各場次線上報名審核錄取名單為準,各課程名額有限,額滿為止。
六、 各場次教師研習會及工作坊課程係採線上分別報名,請參訓人員自即日起逕至網站(網址為http://seminars.tca.org.tw/D15d02103.aspx)報名,報名截止日期為各區研習日期前3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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