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教育部】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教育整合計畫」徵件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9-30 資訊群組 : 教學資源中心

 

主旨:檢送「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原住民族家庭教育整合計 畫」1份,請鼓勵所屬依限申請,請查照。

說明:

一、旨案計畫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受理申請,請有意願 申請之學校,依計畫規定內容與格式,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 函報(以郵戳為憑)計畫書、經費申請表(請務必完成用 印)及電子檔等1式5份到部。電子檔請郵寄至 ex1638@mail.moe.gov.tw。

二、本計畫一併公告於本部家庭教育資源網 (https://familyedu.moe.gov.tw/,路徑:首頁>行政資訊>最新 消息>教育部公告),相關文件可至該網站下載。如對內容 有任何疑義,請來電洽詢。

三、相關徵件事宜如下:

(一)本計畫申請對象: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含技術學院、專科學校。

(二)申請方式:申請學校需於本部公告期限內,並依限檢附計 畫書格式如 附件1-3,含附件50頁內、經費表如附件4- 5)、合作協議書等資料一式5份含電子檔函報本部 。

(三)計畫暫定期程:

1、受理申請期間:自本部公告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

2、計畫執行期間:

(1) 一年期: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、116年1月1日 至12月31日。

(2) 二年期:115年1月1日起至116年12月31日。

(3)計畫核結:本計畫執行成果至遲於計畫結束後2個月 內完成結案併同計畫經費收支結算表函送本部辦理核結。

3、 倘計畫經費執行未達 80%,應具體說明原因。

(四)其他注意事項:

1、一年期計畫以未曾執行過民原住民族家庭教育相關計畫 為優先。每案計畫最高補助金額為新臺幣(以下同)80 萬元。

2、兩年期計畫以曾執行過2年以上原住民族家庭教育相關 計畫為原則。 每案最高補助金額為150萬元,第二年計 畫及經費,須經第一年期中報告評估通過後始得續辦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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