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收件通知】113-2全英語授課開始收件

 

有關【113學年度第2學期】全英語授課開始收件,敬邀師長依下列公告事宜申請之。

1.【受理申請期間】即日起~113年12月20日(星期五)中午12:00截止(請於截止時間前,將所需表件送達教務處-課務組)

2.【適用教師】專/兼任教師皆可申請,須具備以下資格其中之一

  • 具備CEFR B2等級相關證明文件
  • 國外英語系國家碩士學位或同等以上學歷
  •  NEW  外籍教師(含已歸化者,英語系國家亦須提供英語教學能力證明)及僅能英語授課者 

3.【適用學制】日間部教學單位開授之專業學科課程 (不含推廣教育班及碩士在職專班)。

4.【適用課程】以教授專業學科內容為主。

✖不包括以英語為第二語言 (ESL)、學術英文課程 (EAP)、專業英文課程 (ESP)或一般通用英語課程 (EGP)相關課程。

✖不包括各院系所自行開設之語文訓練課程、英語相關課程、非講授類課程(論文指導類、書報、專題、演講、實習、 獨立研究和自主學習等性質者)及個別指導課程。

5.【申請應備資料】

(1)全英語授課申請表

(2)教師開授全英語授課教學計畫

(3)教師申請資格相關證明文件

6.【申請流程】 已修法  

欲提案教師於授課前一學期之開學前出申請(113-2開課,請於113-1提出),申請表送開課單位辦理受理初審。

📌課程品質審議:由課務組召開「全英語課程委員會」。

📌課程開課審議:由各開課單位提請各系、院及校課程委員會。

上述會議無先後順序,均通過後,方可正式開課。

7.【注意事項】

  • 教師申請課程以一學年兩門課或至多4學分為原則。
  • 同一教師於同一學期,同一課程如開設二班(含)以上者,當學期僅獎勵一次。
  • 課程如同時滿足遠距教學及全英語授課獎勵條件者,僅擇一獎勵。

 

如有疑問,請電洽課務組,莊小姐 ext.51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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