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14年度第2學期】遠距教學課程品質審議申請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5-07-14 資訊群組 : 教學資源中心

 

敬愛的師長您好:

有關【114學年度第2學期】遠距教學課程品質審議,敬邀師長依下列公告事宜申請之。

1.【受理申請期間】即日起至114829日(星期五)中午1200截止(請於截止時間前,將所需表件送達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)

2.【申請應備資料】

(1)遠距教學課程品質審查申請表

(2)教學計畫

(3)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通過證明(無則免附)

3.【課程上架事宜】

(1)課程上架週數:

A.1次、第2開設遠距教學課程:

請於開學前2週完成上架2週」遠距教學課程至本校教學平台。

B.3次(含)以上開設遠距教學課程:

請於開學前2週完成上架18週」遠距教學課程至本校教學平台。

(2)課程上架期限:

請至遲於11493日(星期三)中午1200將遠距教學課程上架至本校)創新教學平台(TronClass或智慧大師。

3)課程內容注意事項:

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14512日臺教技通字第114230060號函,為考量聽障學生受教之權益,同步及非同步教學之多元授課形式,需提供完整字幕內容或建置合理資源配套措施。

(4)課程上架空間需求:

A.創新教學平台(TronClass)平台相關問題,請電洽
04-22195146(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-江小姐)。

B.智慧大師平台相關問題,請電洽04-22195526
(電算中心教學資訊組-林先生)。

4.【課程品質審議結果】

本校「遠距教學推廣委員會」課程品質審議後,另案通知。

※依據「專科以上學校遠距教學實施辦法」第2條規定,遠距教學係指師生透過通訊網路、電腦網路、視訊頻道等傳輸媒體,以互動方式進行之教學;遠距教學課程,指單一科目授課時數二分之一以上遠距教學方式進行者。(非疫情期間之遠距授課)


※依據「本校遠距教學實施要點」第5點第2項規定,遠距教學課程結束後,授課教師有義務提出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申請,課程認證相關規定請參閱「教育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

※依據「本校教師授課時數核計要點」第10點第3項規定略以
「依本校遠距教學實施要點開設之遠距教學課程,其
每週授課鐘點以1.5倍計」。

-------------------《檔案下載區》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*本校遠距教學課程品質審查申請表(1145月版) doc  pdf

*本校遠距教學課程教學計畫(1131月版) doc  pdf  

---------《教育部數位學習課程認證-審查規準》---------------

數位學習課程認證指標及評定規準(10992日臺教資(二)字第1090125105號函修正)

(路徑:教育部遠距教學交流暨認證網/數位學習課程認證/審查規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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