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開放日期:109/06/30(星期二)。
二、查詢方式:學生管理系統/主功能選單/申請服務。
三、經核准轉系科學生,如欲放棄轉入系科,請於即日起至開學後二週內,申請回原系科修讀。(經核准回原系科者,未來不得再申請轉系科)。
發文單位:教務處註冊組
發文日期:109/06/30